为了表彰2002年以来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,开创职业教育工作新局面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评审推荐,并经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人事部、劳动保障部、农业部、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审定,评出了260个“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”单位和300名“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”。广东省共有14个单位获得“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”,我院是其中3所高职院校之一。
全院师生应以此次表彰为契机,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,珍惜荣誉、扎实工作、开拓进取,全面推进我院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,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,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,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。